2015年深圳市南山区中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复查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5〕23号)的规定,现将我省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以上的考生,成绩3年内有效。
  二、根据我省考生成绩实际情况,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实务》科目不设省合格线。
  三、我省中高级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阅卷,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疑问的,可以查询各大题的得分情况,不复核原始试卷,不组织重新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