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发行
  
  (一)股份的发行原则
  
  1.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平: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公正:不违法
  
  2.同股同价原则
  
  (同次、同种、同价、同权)
  
  (二)股票发行价格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可平价,可溢价,但不得折价)
  
  (三)股份转让(重点)
  
  1.股份转让的法律规定。
  
  记名股票背书转让;不记名股票交付转让。
  
  2.股份转让的限制。
  
  (1)对发起人转让股份的限制
  
  (成立之日+1年)。
  
  (上市之日 + 1年)
  
  (2)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限制。
  
  ①(任职期间+25%)
  
  ②(上市之日+1年)
  
  ③(离职+6个月)
  
  (3)对公司收购自身股票的限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收购之日 + 10日内注销)
  
  ②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③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1年内转让给职工 + ≤5%)
  
  ④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4)对公司股票质押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