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顿网校一如既往,为广大考生提供更加优质的中级会计职称服务,让我们共同努力,2015年梦想成真!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从事临时经营、季节性经营、流动经营和没有固定门面的摆摊经营,不得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2014年新增内容)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