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顿网校一如既往,为广大考生提供更加优质的中级会计职称服务,让我们共同努力,2015年梦想成真!  (1)报告义务
  物权的分类
  1.《物权法》规定: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3类)。
  自物权与他物权
  (1)自物权:权利人依法对自有物享有的物权。如:所有权。
  (2)他物权:权利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的物权。所有权之外的一切物权均为他物权。如:用益物权、担保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