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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继承
  (1)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合伙人资格。
  (2)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①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②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