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顿网校一如既往,为广大考生提供更加优质的中级会计职称服务,让我们共同努力,2015年梦想成真!
  保险经纪人
  1.保险经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实施保险经纪行为。保险经纪人既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也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它是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经营组织,在从事保险经纪行为时是以自己的名义与保险人进行活动的,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因此,保险经纪人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经纪人代表投保人的利益从事保险经纪行为。
  3.保险经纪人可以依法收取佣金。但是,保险经纪机构不得同时向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收取佣金。
  4.保险经纪人是专门从事保险经纪活动的单位,而不能是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