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其中,与个人理财业务相关的重要法条包括: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第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十九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