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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司(一般纳税人,非湖北省)将暂时未卖出的门面自 2020 年 11 月出租给物业公司(小规模),然后由物业公司转租给商户。请问: A、房产公司如何
我司为从事政府廉租房的运营管理公司,在出租住房的同时,还有廉租房中的商铺租金收入。 该出租的商铺是否可以免征房产税?
我司为建设一项工程,取得了该工程专项贷款,发生了相应的利息支出。其中属于资本化的部分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计入了相关房产的原值,这部分资本化
我们单位是一家私立医院,现和另外一家公司签定无租使用租赁协议,允许他们免费使用我们医院的一处房屋,请问我们医院是否可以免征房产税?
我公司为非上市公司,部分股东为自然人,现公司决定股改,将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到了股本科目。请问自然人股东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我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因研发某一项目而取得了相应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政府补助时,我司按照净额法的方式直接冲减了研发费用,并没有确认收入。请问,我司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涉及到计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是按照冲减以前的金额计算加计扣除,还是按照政府补助冲减以后的金额计算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