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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北京的一家拍卖公司,在拍卖文物艺术品时,遵循行业惯例,为委托方和购买方相互保密信息。对于我公司代委托方收取的货款,是否可以由我公
我是集团成立的一家专门从事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公司,我建设公租房时是不是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那后续交易中是否还有其他优惠?
我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因研发某一项目而取得了相应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政府补助时,我司按照净额法的方式直接冲减了研发费用,并没有确认收入。请问,我司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涉及到计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是按照冲减以前的金额计算加计扣除,还是按照政府补助冲减以后的金额计算加计扣除?
因公司需要派遣员工出差,出差地单位需要我司员工出具核酸检测报告。因员工核酸检测只能开具个人抬头的医院单据,请问此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吗?
我一直在想,我发票开了,工程没有完工,收到工程款了,我是不是能确认为收入了呢?因为按书上说的,原来的理解的,工程没有完工,是吧,入账入工程结算,但是我发票都开了。我成本是工程施工成本,收入是主营业务收入,那我的主营业务成本怎么办?都没有结转。
公司属于服务行业,公司几年前买了个办公楼,现在准备出租该办公楼,而公司经营范围无出租业务,请问是否一定变更经营范围,增加出租业务?如果不变更经营范围,直接开具租赁发票,是否违规;公司的机构所在地与办公楼地址不在同一个省,现办公楼所在地的税局要求预缴增值税,但不开具发票,而公司机构所在地开具发票时,能否抵减预缴增值税?如果不在办公楼所在地预缴,直接在机构所在地缴纳,是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