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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北京的一家拍卖公司,在拍卖文物艺术品时,遵循行业惯例,为委托方和购买方相互保密信息。对于我公司代委托方收取的货款,是否可以由我公
我是集团成立的一家专门从事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公司,我建设公租房时是不是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那后续交易中是否还有其他优惠?
我司为了贷款而开立了新的银行账户,该银行账户不会涉及到经营业务的收入,是否也需要将该银行账户去税务局报告备案呢?是企业所有银行账户都需要在电子税务局上进行存款账户报告吗?
我司与美国的公司(在中国境内无机构)签订了技术许可(美国公司的专利技术给我司使用,我司支付费用)、技术服务(为了让我司更好的使用专利技术而提供的服务)合同。 请问,我司向美国公司支付上述技术许可及技术服务费用,需要代扣代缴哪些税费呢?
公司属于服务行业,公司几年前买了个办公楼,现在准备出租该办公楼,而公司经营范围无出租业务,请问是否一定变更经营范围,增加出租业务?如果不变更经营范围,直接开具租赁发票,是否违规;公司的机构所在地与办公楼地址不在同一个省,现办公楼所在地的税局要求预缴增值税,但不开具发票,而公司机构所在地开具发票时,能否抵减预缴增值税?如果不在办公楼所在地预缴,直接在机构所在地缴纳,是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