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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北京的一家拍卖公司,在拍卖文物艺术品时,遵循行业惯例,为委托方和购买方相互保密信息。对于我公司代委托方收取的货款,是否可以由我公
我是集团成立的一家专门从事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公司,我建设公租房时是不是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那后续交易中是否还有其他优惠?
我司最近签订一份财产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 3 年,每月租金 10 万元且合同注明租赁期间合同总金额为 360 万元。请问我司应就此租赁期合同一次性贴花还是分期贴花?另外如果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两个项目,那是只针对租金部分缴纳印花税还是按租赁合同费用总额缴纳印花税?
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在2023年以后年度取得利息收入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优惠吗?
公司属于服务行业,公司几年前买了个办公楼,现在准备出租该办公楼,而公司经营范围无出租业务,请问是否一定变更经营范围,增加出租业务?如果不变更经营范围,直接开具租赁发票,是否违规;公司的机构所在地与办公楼地址不在同一个省,现办公楼所在地的税局要求预缴增值税,但不开具发票,而公司机构所在地开具发票时,能否抵减预缴增值税?如果不在办公楼所在地预缴,直接在机构所在地缴纳,是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