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复习备考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时,总会出现一些手足无措或者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对于那些*9次参加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来说,有可能会对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试科目以及纲等考试信息感到迷茫。下面高顿网校小编为大家带来知识点讲解,要认真复习哦!小伙伴们现在赶紧拿起你手中的笔,行动起来吧!
 
  工业总产值计算的几种具体规定
  (1)凡自备原材料(包括自备零部件)生产,不论其加工繁简程度如何,一律按全价,即包括自备原材料的价值,计算工业总产值。
  (2)凡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则加工企业一律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即不包括订货者来料的价值。一般分两种情况:一是,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即承包单位)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委托加工的企业(即发包单位)按全价计算工业总产值。二是,工业企业与非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当工业企业作为加工企业时,一律按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
  (3)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原则上应计入工业总产值,但如果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不计算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不计入工业总产值;如果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计入工业总产值。
  区分来料加工与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依据是加工企业与委托加工企业间的财务结算关系。如果委托企业提供原材料而不与加工企业结算,加工企业收取加工费,产品返回委托企业销售,则这种模式是来料加工;如果委托加工企业提供的原材料与加工企业是结算的,制成品由加工企业返给委托企业也是结算的,则这种模式是自备原材料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