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审计厅人事处:
  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结果已通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验收,现将合格标准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合格标准
  (一)国家合格标准: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中、初级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省内有效资格合格标准:
  审计专业中、初级各级别考试,两科合计分满110分;
  高级省内合格标准为两科合计分满110分,成绩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不发合格证书。
  二、合格证办理
  对达到上述中、初级合格标准者,请及时通知本人所在单位,并按省职改办有关规定作好办证准备工作。资格取得时间从考试之日算起。
  各级人社部门要对办证人员的考试资格严格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其考试成绩一律按无效对待。
  附件:
  1、2013年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通过人员名单(国家合格16人、省内有效合格7人);
  2、2013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国家合格人员名单(审计师88人、审计初级4人);
  3、2013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内有效合格人员名单(审计师135人、审计初级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