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税收博物馆里,陈列着一张特殊的初中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签发于1949年7月,学校是当时的南京市立第二女子中学,现为南京市玄武高级中学梅园校区。证书的主人名叫何亚男,是一位16岁的少女,正值豆蔻年华,青春而纯净。
  毕业证书保存完好,正中上方为毛泽东同志头像,左边时间落款为中华民国三十八年七月。南京解放于1949年4月23日,而毕业证书在当年7月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尚未成立,还未使用公元纪年法。所以,南京虽然已经解放,但仍沿用中华民国纪年。这一段特殊的历史,在这位少女的毕业证书上交汇、定格。
  在毛泽东同志照片的左下侧,有4枚蓝色“中华民国印花税票”。图案为轮船、飞机、汽车和火车等交通工具所构成的联运图,面值50元,每张印花税票上都加盖了三行印章“南京市税务局改作人民券伍圆”。税票保存完好,弥足珍贵。
  早在解放战争初期,中共中央于1945年9月2日印发《中央关于新解放城市工作的指示》,对解放战争中解放城市的税收接收工作提出要求:“对公用事业和财经机关的原有人员,尽量争取,保存档案,照常工作。对于税收,除去苛杂部分外,一般的暂时照旧征收。”这是中国共产党对城市税收接收和管理所作的最早指示。
  南京是国民党政府经营了几十年的政治、文化中心,在城市税收接管工作上,同其他大城市比较,有着特有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为此,中国共产党作了精心的准备。1949年4月1日,华东局拟定《关于接管江南城市指示草案》,其中在税收方面明确指出:“对新收复城市的旧有各种税收,原则上应该一律暂时照旧征收。除少数苛捐杂税(如防共捐、戡乱税等)应即停止征收外,对一般旧有税收、税率及税则,应待调查研究后自行改革。”
  按照指示要求,从解放区抽调的干部会同先前从南京撤退的地下党干部集中统一编为金陵支队,其中一大队为财经队,共计374人。1949年4月23日南京刚一解放,财经队就立即着手接管南京的财政税收工作。以“南京市税务局”的名义发布训令:“各种税收一律从五月一日起征……查征税工作现已开始。兹为恐疏虞,特规定下列事项,令仰遵照办理具报为要……”
  训令以国家政权的力量和法律的名义发出,迅速安定了民心,稳定了秩序。1949年5月10日,刘伯承颁发布告,宣布正式成立南京市人民政府,作为下属机构,南京市税务局也正式成立。接管人员迅速对国民党税务机关的原始册据清点存储,除对“个别为人民所痛恨的旧税务人员”加以处分外,对一般旧税务人员暂行留用。新政府的税收工作队伍很快建立并立即着手税收征管。
  南京市税务局在组织征税时采取“薄税、广收、不苛、不漏”的原则,对旧税收的税率及税目,在先保留的基础上,逐步调查研究加以改革。延续了国民政府时期的主要税种,包括印花税、直接税、盐税、货物税、产销税、印花税、市政税、娱乐捐、宴席捐和屠宰税。而印花税票,则就地取材,直接先行采用国民政府税务局遗留的印花税票,加盖“南京市税务局改作×××”字样的印章,以示区别。
  这几张印花税票,见证了新中国税收的起点。不仅如此,新中国货币的诞生,也在这小小的几张印花税票留下了印痕,使得这几张印花税票弥足珍贵。1949年1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公布《有关新币发行各种问题的答复》,将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货币统称为“人民劵”,但几个月后又改称为“人民币”。相对应,“南京市税务局改作人民券*圆”的字样只存在了很短的时间,很快被“南京市税务局改作人民币*圆”代替。“人民券”这个词见证了襁褓中的新中国税收,见证了这段历史。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古都南京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65年前的今天,何亚男等少男少女如期顺利毕业,成为红旗下的新南京的*9批中学毕业生。他们现在早已白发苍苍,而历史,却已悄然凝结在这张薄薄的毕业证书里。它见证着新中国税收的诞生,向每一位参观者默默诉说着那段波澜壮阔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