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首都师范大学2027年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已经公布了,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内容吧!
 
首都师范大学2027直博生接收办法
 
  首都师范大学建于1954年,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5年成立的通州师范,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现有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七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欢迎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7年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接收专业及名额
  我校2027年可接收校内外直博生的招生专业及名额详见《首都师范大学2027年接收校内外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4,若有变化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我校招收的直博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位类型均为“学术学位”,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已获得所在高校2027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外国语程度达到本科毕业授予学士学位成绩要求,毕业时须获得学士学位;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6.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能力,良好的专业素养,浓厚的专业兴趣,有培养潜质;
  7.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
  8.符合我校接收直博生院系提出的补充申请条件(附件5)。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一)报名预申请
  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信息工程学院、国别区域研究院将组织推免预报名、复试,请有意向申请的直博生,将“条款(三)申请材料”电子版在9月14日前提交至相关院系邮箱(附件1),具体事宜可咨询相关院系。
  (二)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所有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费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6)。
  (三)申请材料
  所有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至相关直博生招生院系邮箱(附件1)。在预报名阶段已提交过材料的考生无需重复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1.《首都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2);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3.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
  4.发表的学术论文。
  5.《专家推荐书》(附件3)2份。自行下载并请专家填写、手写签名。
  6.有关院系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附件5)。
  7.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四)复试与接收
  1.10月20日前,我校各直博生招生院系将组织专家审核推免生申请材料,择优筛选进入复试的推免生并发送复试通知。
  2.申请人需及时确认复试通知,并按时参加相关院系组织的复试。各直博生招生院系从复试合格的申请人中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3.推免生须谨慎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一旦接受,我校将不予解锁。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复审
  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1.毕业时未能获得毕业、学士学位证书;
  2.申请材料存在伪造,或申请人故意隐瞒可能影响其录取的相关信息等其他情况。
  四、培养及学位授予
  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身份,学制为5年,应修读全部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课程,并完成其它必修环节,达到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后颁发博士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
  直博生实行中期考核、分流淘汰,在其进入研究生学习后第4学期末或第5学期初进行,考核通过者方能进入撰写论文阶段。如果考核小组认为不适合继续博士研究生学习、可完成硕士学位学习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由培养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核,获得批准后可按硕士学位要求申请硕士学位。
  五、住宿安排
  2027年,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学校均不安排住宿;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学校将结合校区规划建设情况,统筹安排住宿地点。
  六、学费及其他
  1.所有直博生均需缴纳学费,各专业具体学费金额请参见我校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体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报名后,至入学报到之前,直博生不得变更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性别等身份信息。
  4.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遵照执行并及时公布。
  七、本办法如有变化以研究生院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