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沈阳建筑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了,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内容吧!
 
沈阳建筑大学2027推免硕博招生章程
 
  热忱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为做好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确保推免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结合我校工作要求,现将招生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已获得所在学校2027年推免生资格,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未解除的处分记录;
  4.本科所学专业应与申请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相关。
  二、接收专业
  我校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详见各学院(部)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三、接收程序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推免生的正式报名和录取工作需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申请程序如下:
  (一)预报名阶段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我校开通“研究生推免报名管理系统”(http://8.130.90.43:5435/ASPX/Student/StuLogin.aspx),接收取得推免资格的校内外推免生预报名,研招办将实时向相关学院反馈报名信息;各学院对申请者个人基本情况进行审查,按照其制定的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并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组织复试,具体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已经预报名并通过我校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考核的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考及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及录取确认的推免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正式报名阶段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推免生可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登录后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填报申请我校的志愿。研招办将实时查看推免生的报名信息并反馈给相关学院,各学院对申请者个人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由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申请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按复试通知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各学院按照其制定的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并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组织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经复试合格的申请者由研招办发出待录取通知,同时,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试需提交的材料
  1.《沈阳建筑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
  3.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及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沈阳建筑大学2027年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5.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6.申请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提交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的专家推荐书。
  五、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的考核成绩、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择优录取。
  六、入学时间
  2027年9月,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七、有关说明
  1.推免生的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被录取推免生须按规定时间一次性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材料调入我校,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为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以奖优励学、服务成才为原则,构建了“奖、助、勤、贷、补”五位一体的长效、多元研究生奖励和资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助学贷款、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等。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旨在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10000元/生·学年,二等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三等奖学金2000元/生·学年。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12000元/生·学年,二等奖学金6000元/生·学年,三等奖学金3000元/生·学年,具体政策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政策执行。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年,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年,每年评审一次,按照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审。
  (3)研究生助学金。凡是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未转入学校的除外)均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标准为6000元/年·生,博士研究生标准为15000元/年·生。
  (4)助学贷款。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国家开发银行向有需要的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旨在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是保障教育公平、助力学生圆梦的重要民生保障政策。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办理生源地贷款回执录入等手续,建立“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坚持“应贷尽贷”原则,确保每一位建大学子都能安心就学。
  (5)“三助一辅”津贴。学校设立专门的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鼓励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并发放相应的“三助一辅”津贴,缓解研究生在学期间经济压力。
  (6)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学生优先推荐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留学项目。
  其他奖助政策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奖助政策执行。
  3.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30%,额满为止。直博生选择导师须为校内博士生导师,占用招生导师2027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名额。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享受博士生待遇。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请考生慎重考虑是否接受待录取通知,对于已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我校不予取消。
  5.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资格或接收考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3)入学前违反校规校纪、法律法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4)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6)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的。
  6.若在我校接收推免生期间教育部、辽宁省发布新的文件要求,则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辽宁省文件执行,请各位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