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落幕之后,房产税是否会在近期正式实行扩围成为了民众热议的话题。尽管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上海和重庆两地的房产税征收效果不如预期,但多数人依然对房产税的扩围充满期待,然而*7传出的一条消息却令所有人吃了一惊,房产税将向农村房屋迈进?
  我国一线城市房价高企已经不是新闻,尽管各方出台了多项调控措施,但效果都比较有限,因此我们所熟知的房产税征收一般都是以对城市的房产征收一定的税款,以使得房价有回归理性的可能而对于农村房屋征收房产税,则是大多数人都没有想到的一个方面。
  农村房产也要开征房地产税?这个消息的确有点让人震惊。作为楼市调控的长效机制,城市房地产税说了多年,却一直未曾全面开征,究其原因,除了附着在房产之上的税费需整合以防重复征税,另一关键原因在于既得利益者阻挠。
  问题是,城市房地产税尚且未能推广,凭什么农村房产就要忙不迭地纳入征税体系中来?要知道,在很多地方,农村房产都还没有进行确权,更不能随意进入自由市场交易,也没有市场定价机制,这样的房产怎能等同于城市房产?将农房纳入征税似乎很“公平”,但别忘了,城镇房产的增值,很大部分来源于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大规模持续投入,相比之下,公共财政对乡村公共设施的投入又有几何?
  茅于轼先生在他的新书《中国人的焦虑从哪里来》中说,城里人不但有住房所带来的财富增加,而且在其他社会保障方面也远超农村人口,如最低生活保障、公费医疗、较高质量的义务教育、良好的城市服务。
  三中全会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无疑就是房产。要弥补日益拉大的城乡贫富鸿沟,就要加大对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的政府投入,给农民的房产进行确权并允许其自由交易,让农民享受同等的房产权利。这绝不是给农民特权,而是迟到的弥补。当然,让农民享受到更多财产权利显然不会一蹴而就。如果在尚未补血之时,就提前征税抽血,既无效率,更不公平。将根本不能进入市场自由交易的农房也纳入开征房地产税,试问怎样确定房屋价值,怎么确定征税基数?
  是城市反哺农村的时候了,城市房地产税的开征,没理由建在农房必须同样纳税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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