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小编希望您阅读此条10月21号*7的财税资讯:2014年积极做好发票举报案件查处工作——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地税局
  截止日前,该局共受理发票类举报案件16起,处理16起,入库税款166303元,罚款1000元,调增营业额20000元,有效的净化了该局辖区的发票用票环境。采取的主要做法:
  一是及时受理。针对纳税人直接反映、市局转办或12366热线等线索获得发票类问题举报案件,该局都做到及时受理,提高办理时效,赢得举报人的信任。
  二是及时调查情况。针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该局由主管局长负责,责成发票所或中心税务所派员深入被举报单位调查,摸清存在被举报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发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及时查处。对举报人举报的问题在认真调查落实后,确属违法违规的及时进行处理,该追究法律责任的,依照法定程序,切实追究到位。
  四是及时反馈处理信息。对调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反馈转办主管机关并回复举报人,满足其知情权,同时认真听取举报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发票管理工作,提高管理质量。
  五是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对收到的各项举报信息和举报人的情况,实行专人受理和管理,杜绝泄露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切实保护举报人的举报积极性和合法权益,树立地税机关良好形象。
  来源:焦作市山阳区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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