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师范大学MPA招生简章包含了专业研究方向、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等信息,对于报考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的同学有很大的参考意义。由于2024招生简章还未发布,高顿在职考研为大家整理了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MPA招生简章的详细内容,有需要的同学可以查看收藏。
一、MPA培养目标与特色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学科实力位居全国高校前列的百年学府,2017年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计划。北京师范大学是全国首批培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MPA)的院校之一,也是首批获得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教育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获评A-。
二、报考条件
考生报名须满足以下条件:
1.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学历和工作条件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已满3年并有相应的工作经历(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前)。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已满5年并有相应的工作经历(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前)。
(3)获硕士、博士学位已满2年并有相应的工作经历。
(4)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底(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均为笔试。
其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内容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内容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
3.准考证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考前面试与正常批复试)
1.考前面试
(1)2023年考前面试日程安排预计7月中下公布
2.正常批复试
正常批复试包括以下三类考生:
①初试成绩达到我校MPA复试线,参加考前面试但未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或未获得递补资格的考生;
②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线,参加考前面试获得递补资格,但未递补成功的考生;
③初试成绩达到我校MPA复试线,未参加考前面试的考生。
复试大约安排在次年3月中下旬,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具体时间。
四、录取
(1)考前预录取
①参加考前面试并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北京师范大学自主划线分数/国家线、报考资格和学历档案复审无误后,即可直接获得拟录取资格。
②获得“递补资格”的考生,可在“有条件录取资格”考生放弃或者初试成绩没有达到北京师范大学自主划线分数/国家线的情况下,按照考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
未通过递补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自动进入正常批录取程序。
注:2023年本专业分数线是否按照北京师范大学自主划线分数/国家线,请届时以北京师范大学研招办发布的信息为准。
(2)正常批复试录取
正常批复试的考生,按照报考方向根据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学制及证书授予
1.录取后于2023年9月入学,学制3年。
2.报考北京校区的考生上课地点为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海淀校园,报考珠海校区的考生上课地点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3.课程学习共3个学期,采用周末上课的形式。4.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标注有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六、学费、奖学金及住宿
我校MPA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总额9.6万元,分三个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3.2万元,开学凭该学年学费发票报到注册。政府管理学院为第一志愿报考北师大MPA的考生设立“MPA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及综合素质优异的MPA新生。评选办法另行通知。我校非全日制MPA研究生在学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
七、信息公开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和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师大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考前面试相关信息在学院和MPA教育中心官网通知公告栏发布(http://www.sg.bnu.edu.cn;https://mpa.bnu.edu.cn)。
3.联系方式(1)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8808156电子邮箱:yanzh bnu.edu.cn网址:https://yz.bnu.edu.cn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100875(2)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10-58808176电子邮箱:mpa bnu.edu.cn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100875网址:https://mpa.bnu.edu.cn微信公众号搜索:京师政管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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