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反担保怎么理解?
你可能听说过抵押,也可能听说的担保和反担保,但是抵押反担保你还真不一定听过。今天大家花一分钟来看下这篇,让你对抵押反担保有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了解。
对于反担保抵押的问题,登记业内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主债权合同为借贷合同,权利人应该为贷款人,而不是保证人。第二种观点则认为在反担保关系中,主债权合同应为保证合同,因此权利人应该为保证人。笔者赞成第二种观点。
 
抵押反担保
反担保抵押的抵押率是怎么计算的?
1.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现值的确认以取得土地实际支付的金额为计算依据,抵押率最高不得超过70%;
2.以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共同抵押的,若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方式的,抵押率不超过70%,若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方式的,抵押率不超过50%;
3.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产为抵押的,抵押率不超过50%,以个人商用房和非城区或非主要镇区的个人住房抵押的,抵押率不超过60%;
4.在建工程抵押率不超过50%;
5.通用机器设备的抵押率不超过30%;
6.汽车、船舶、民航等运输设备抵押的,一手消费类抵押率不超过60%,一手营运类和二手消费类抵押率不超过50%,二手营运类抵押率不超过40%;
7.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与林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的,抵押率不超过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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