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业务怎么会计核算?
贷款是企业经常会发生的一项事务,咱们会计人员如果初入职场,遇到公司的贷款业务需要做会计核算的,该怎么办呢?本文阅读大概3分钟,非常清晰明了的介绍了贷款贷款业务会计核算的所有部分。
 
贷款业务的核算
一、正常情况下
1)发放贷款时:
借:发放贷款–本金借款合同金额
贷:银行存款实际放款金额
发放贷款–利息调整合同金额与实际放款的差额,计入借方或贷方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收入–手续费收入一次性收取的手续费金额,如存在
2)每期收到本金及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本金及利息
发放贷款–利息调整利息收入与实际收到的利息差额,计入借方或贷方
贷:营业收入–利息收入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发放贷款–本金实际收到的本金
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期发放贷款+本期应计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本期收回本金-本期收回利息-本期增加损失准备(或+本期转回损失准备)
3)结清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发放贷款–本金该科目余额
–利息调整该科目余额
营业收入–利息收入差额,计入借方或贷方
4)减值准备计提: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
以后每个季度/月度,按季度/月度末贷款余额的1%计算资产减值损失有没有超过之前已计提的数,如超过按差额补提,没超过就转回,转回贷款损失准备的会计处理和计提相反。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二、逾期或减值情况下
1)发放贷款时:
借:发放贷款–本金借款合同金额
贷:银行存款实际放款金额
发放贷款–利息调整合同金额与实际放款的差额,计入借方或贷方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收入–手续费收入一次性收取的手续费金额,如存在
2)还款逾期时:
全部未还
借:应收利息还款计划表当月应收利息
贷:营业收入–利息收入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发放贷款–利息调整差额,计入借方或贷方
部分归还
借:银行存款当月实际收到还款
应收利息还款计划表当月应收利息扣除实际收到的还款
贷:营业收入–利息收入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发放贷款–利息调整差额,计入借方或贷方
当月还款在确认利息后仍有余额的,再确认归还本金
借:银行存款当月还款扣除利息后的余额
贷:发放贷款–本金
部分归还先确认利息,再确认归还本金
3)资产负债表日,确定贷款发生减值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发放贷款损失准备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
借:发放贷款–已减值本金及利息调整科目余额全部调整至本科目
贷:发放贷款–本金该科目余额
–利息调整该科目余额
应收利息应收未收利息
4)贷款计息日:
A.收到还款
借:银行存款当月实际收到还款
贷:发放贷款–已减值
借:发放贷款损失准备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贷:营业收入–利息收入
B.未收到还款
借:发放贷款损失准备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贷:营业收入–利息收入
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5)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评估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增加或转回损失准备:
增加损失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发放贷款损失准备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
转回损失准备
借:发放贷款损失准备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
贷:资产减值损失
6)收回减值贷款时:
A.现金形式收回贷款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发放贷款损失准备该科目余额
贷:发放贷款–已减值该科目余额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资产抵债形式收回贷款
收到抵债资产时:
借:抵债资产双方约定的抵债金额
发放贷款损失准备该科目余额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贷:发放贷款–已减值该科目余额
应交税费实际发生的税费
资产负债表日,抵债资产减值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抵债资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
抵债资产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抵债资产跌价准备按跌价准备余额
营业外支出差额,贷方差额为营业外收入
贷:抵债资产按科目余额
应交税费实际发生的税费
7)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予以转销:
借:发放贷款损失准备按相关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贷:发放贷款–已减值按相关贷款余额
8)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的:
借:发放贷款–已减值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
贷:发放贷款损失准备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发放贷款损失准备按相关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贷:发放贷款–已减值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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