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现行税制运行的优化措施?
1.进一步推进结构性减税,降低间接税的比重。
清理区域性税收优惠。目前,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并无太多区域性的税收优惠,但各地区为发展本地经济,增加税收收入,往往变相实施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并一度造成地区间无序的税收竞争,严重违反税收法定、损害公共利益。在此基础上推进全方位的减税措施,促进税收公平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2.适时推出房地产税,建立我国财产税体系。
直接税中仅次于所得税的是财产税。房地产税是对房产、土地在保有环节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我国现行税制中没有财产税性质的房地产税,只有一些相类似的税种,比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但这些税种只是对经营性房、地进行征税,并没有对其保有环节征税,因此也很难通过征税来调节财富差距。
3.加快建立地方税体系。
进一步推进“费改税”,减少和严格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等非税收项目,更多地以税收形式固定下来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来源。
4.进一步完善流转税制。
适当降低增值税基本税率,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增加贷款利息支出进项税扣除,扩大增值税留抵退税的行业范围,同时削减和调整部分税收优惠。进而,降低间接税在我国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促进我国税制体系均衡发展。
5.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为适应我国未来的税制改革,增加自然人纳税比重、建立财产税体系,必须强化税收征管、提高征管水平,尤其是征管的信息化水平,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搭建个人及家庭的涉税信息平台,全面掌握个人收入与财产的变动数据,运用大数据和云服务等现代科技手段,实现自然人纳税人信息采集、处理、交换与共享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