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山东建筑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了,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内容吧!
 
山东建筑大学2027硕士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本章程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7年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600人左右,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约400余人、专业学位研究生约1000余人;拟计划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0人(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正式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各招生学科及招生计划、初复试科目等具体内容,请查看我校研究生处官媒发布的《山东建筑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山东建筑大学202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我校部分专业可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报考,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4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4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4各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即考生在填
  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后,可一并提交相关材料,我校将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通知为准)。
  山东建筑大学(3757)报考点,接受报考本校的驻济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户籍在济南或在济南工作的往届生。
  报考建筑学〔代码为081300〕、城乡规划学〔代码为083300〕、建筑〔代码为085100〕、城乡规划〔代码为085300〕、风景园林〔代码为086200〕、设计学〔代码为137000〕、美术与书法〔代码为135600〕、设计〔代码为135700〕的考生需自带常规文具以外的工具,详情请见《山东建筑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及《山东建筑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大纲》。
  1.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网上报名要求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
  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要在报名阶段向我校提交有关学历(学籍)核验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或核查不通过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官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处官媒的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后续通知,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肃处理。
  (5)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6)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我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9)考生应当按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提示配合采集本人图像、提交报名材料等。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
  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一)初试科目和大纲
  请参看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官媒公布的《山东建筑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山东建筑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我校所有自命题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二)初试方式、时间、地点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12月20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考场、座号安排详见准考证和学校研究生处官媒。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我校复试时间计划安排在2027年3月底左右开始,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安排会提前在学校研究生处官媒公布,敬请留意。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有效身份证参加复试。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面试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复试。管理类专硕考生需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官媒及各学院官网公布。
  2.加分政策和划线要求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加分政策,具体加分项目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划线要求包括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4.调剂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及一志愿复试录取情况,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官媒公布。
  (二)体检
  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合格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的文件执行。
  (三)录取
  各学院在学科及学科方向招生名额内,依据向考生公布的学科复试录取办法,按学习形式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后,于学校研究生处官网公示拟录取名单。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非定向考生,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转入我校。未按规定时间转入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由考生个人承担。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均不转入我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及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八、学制
  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为2-4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为2-5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以下学费标准为我校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当年山东省公布最新文件执行。

学位类别

学科专业

全日制学费标准

非全日制

学费标准

学术学位研究生

所有学科专业

8000 元/年 · 生

/

 

 

 

 

 

 

 

 

 

专业学位研究生

土木水利硕士、 能源动力硕士、 资源与环境硕士、 机械硕士、 电子信息硕士 、材料与化工硕士、交通运输硕士、建筑硕士、城乡规划硕士、风景园林硕士 、应用统计硕士、 法律硕士 、社会工作硕士 、翻译硕士、 美术与书法硕士

 

 

 

10000 元/年 · 生

 

 

 

10000 元/年 · 生

设计硕士

12000 元/年 · 生

工商管理硕士(MBA)

/

39000 元/年 · 生( 二年制)

会计硕士(MPAcc)

15000 元/年 · 生

(三年制)

/

工程管理硕士(工业工程与管理)

15000 元/年 · 生

(三年制)

/

工程管理硕士(MEM)

/

20000 元/年 · 生

(三年制)

  (二)奖助学金
  我校面向全日制研究生建立奖助体系,通过加大资助力度,确保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研究生认真学习,开展学术研究与专业实践。包括:
  1.国家奖学金
  范围:奖励学业科研成果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
  2.国家助学金
  范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3.学业奖学金
  范围: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金额:分等级设立不同奖学金额度。
  4.“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范围:面向我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金额:按在校生一定比例设置“三助一辅”岗位数量,岗位津贴以当年度通知为准。
  5.学院自设奖助学金
  范围:各类型研究生(以学院评选细则为准)
  金额:以学院评选细则为准。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范围: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
  金额: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
  7.研究生新生爱心大礼包
  范围: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新生
  金额:为研究生新生发放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物资。
  8.临时困难补助
  范围:遭遇自然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突发情况,造成临时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
  金额: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帮扶补助。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我校研究生培养在主校区进行,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1000号。个别专业因培养需要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住宿均按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生公寓统一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一、毕业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通过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授予学位,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校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三、其他事宜
  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