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吉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公布了,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内容吧!
 
吉林师范大学马院2026研复试细则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吉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2026〕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采取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选拔出高水平的考生,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查,严把复试入口关。加强对复试过程的规范化管理,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坚持做到复试全程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3.坚持综合评价。在复试选拔工作中,坚持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既要注重对政治态度、思想表现、科学精神等思想品德的衡量,又要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基本理念。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26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院长书记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学科专业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
  三、各专业领域(方向)拟招生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

学习方式

招生计划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全日制

3

010102

中国哲学

全日制

1

010103

外国哲学

全日制

1

010105

伦理学

全日制

1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全日制

5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全日制

3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全日制

11

030506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全日制

4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全日制

36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非全日制

8

  (注:“拟招生人数根据学校总体情况及一志愿复试情况进行调整。拟招生人数不包括推免生和专项计划。”)
  四、复试方式与时间安排
  1.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2.资格审查材料时间:截止日期2026年3月26日。
  3.缴费时间:截止日期2026年3月27日。
  4.复试时间:2026年3月28日8:00—18:00。
  5.复试地点:吉林师范大学(四平校区)第十教学楼一楼。
  6.参加复试的考生范围
  (1)符合《吉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符合学校调剂基本要求,且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接到吉林师范大学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五、考生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工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在复试前完成,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按要求上传,并确保上传材料的清晰度与真实性,审查不合格者不准参加复试,对报考信息造假者及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将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等作弊行为。
  六、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学院办学特色设计考核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老师当场评分,成绩取平均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统一复试,按总成绩和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1.专业能力笔试。专业能力笔试,旨在考查考生对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试题按照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目命制,满分150分,低于90分者不及格。
  2.综合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一般采取口试形式,旨在考查考生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判断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满分50分,低于3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确认。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测试语种为参加复试专业的初试外国语语种,考查考生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满分50分,低于3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确认。
  七、复试纪律及要求
  1.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学校将诚信考核作为重要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考生在正式复试前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对存在弄虚作假、使用特殊设备舞弊、泄露考题及有替考情节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对复试过程中拒不配合复试小组提出的有利于维护考试纪律等有关要求的考生,当场取消复试资格。入学后三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马克思主义学院将充分重视对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此项工作。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相关工作。
  3.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任何人不得干预复试录取结果,不得更改复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