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湖南中医药大学药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公告(第二批)已经公布了,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内容吧!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湖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公告》相关要求,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我院接收调剂考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专业计划及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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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所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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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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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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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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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00)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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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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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00)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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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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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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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所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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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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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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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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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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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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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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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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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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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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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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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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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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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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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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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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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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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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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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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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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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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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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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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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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1.加入“2026药学院第二轮调剂复试qq群”(群号:1092458407)
2.4月18日周六上午8:30至湖南中医药大学立德楼(第一教学楼)308教室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3.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4)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照片及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扫描件。
5)《湖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请街道办事处开具相关证明。
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无固定格式模板,考生自行用A4纸打印并手写签名)。
7)药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①《附件1湖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记录表》;②《附件2湖南
中医药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表》;附件1、附件2均需填写完善基本信息,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亲笔签字,一式一份。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费缴纳标准及方式
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通过“
中国建设银行APP”网上支付复试费。由于数据更新延迟原因,调剂考生请在收到复试通知12小时后登录系统缴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四、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考试科目:《药物化学》
时间:4月18日(周六)上午9:30-11:00
地点:湖南中医药大学立德楼(第一教学楼)309教室
2.以非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加试
考试科目:《药物分析》、《生药学》两门,各30分钟
时间:4月18日(周六)上午11:00-12:00
地点:湖南中医药大学立德楼(第一教学楼)309教室
3.专业课、综合素质能力及外语听力口语能力考察面试
考试时间:4月18日(周六)下午14:00
考试地点:立德楼(第一教学楼)五楼509教室
候考地点:立德楼(第一教学楼)五楼508教室
流程安排:英语自我介绍(1-2分钟)及英语问答→中文自我介绍(1-2分钟)及专业问答。
五、调剂基本原则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规定的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2.初试成绩(单科、总分)均须达到我校对应专业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3.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原则上相同或相近,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我校接收调剂的基本规则是: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
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根据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综合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
7.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高于36小时。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六、成绩计算及录取
(一)初、复试成绩权重
1.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2.复试成绩=外语成绩(听力+口语,总分10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10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
(二)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7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100)×1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15%+外语成绩(总分100)×5%
(三)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180分为合格线,低于180分为不合格,则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调剂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分专业计划,按照考生最终成绩、专业相关度、考生综合素质等因素集体研究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
4.调剂生复试后,我校研究生院将及时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遇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在对应批次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最终排名高低顺延拟录取。
6.考生凡有违纪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