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公布了,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内容吧!
 
湖南大学教科院2026研招复试细则
 
  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湖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机构
  学院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学院成立以纪检委员为组长的监督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成立5个复试考核专家组,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及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学院复试分数线 招生计划数 备注
政治英语 业务课 总分
040100 教育学 全日制 50 150 385 11  
120400 公共管理学 全日制 50 75 340 2  
045101 教育管理 非全日制 50 75 362 92  
  注: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按照《湖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
  2.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三、复试形式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四、复试流程
  (一)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在参加复试前须按附件2要求向我院提交复试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地点为财院校区银杏楼201,时间为3月28日9:00-17:00,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参加复试。
  (二)复试费缴纳
  进入复试的考生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https://yjszsxt.hnu.edu.cn/ksxt/login.aspx)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
  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复试名单公布即日起即可缴费。
  (三)复试考核
  复试为综合面试考核形式,由专业素质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同等学力加试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每生面试时长一般不低于20分钟。形式为面试现场问答,时间为3月29日8:30-18:00,地点是湖南大学财院校区银杏楼,具体地点见QQ群通知,考核序号由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抽取,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均需携带身份证以进行身份查验。
  1.专业素质考核
  (1)分值:100分。
  (2)考核内容:主要考查考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由考生现场抽取并作答。
  (3)合格标准: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考核
  (1)分值:150分。
  (2)考核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思维、创新、反应、表达等能力,个人基本素质、实践能力、心理健康状况,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情况。
  (3)合格标准:9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1.复试成绩=专业素质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专业素质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需进行规格化处理,规格化处理办法是将相同专业的每个面试组面试成绩累加后算出平均值(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然后将该平均值平移至80分、120分;专业素质考核规格化成绩=原始成绩+(80-平均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考核规格化成绩=原始成绩+(120-平均成绩),满分为150分。
  2.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根据初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如初试成绩相同,则根据专业课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4.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如果出现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学院将在该专业候补考生中按照学院录取原则以及考生意愿进行补录。
  5.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考生任一加试科目不合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六、调剂
  我院各学科专业均不接收调剂。
  七、考生复试须知
  考生要认真阅读学校和本学院发布的复试细则等通知,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复试试题内容等保密,不对复试过程进行拍照、录音录像和网络直播等,不保存和传播复试相关内容。对复试过程中违反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九、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信息查询: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网站(http://edu.hnu.edu.cn/)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hnu.edu.cn/)查询。
  2.申诉:申请人对学院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具名向学院提起申诉。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823879
  电子邮箱:jxtan@hnu.edu.cn
  通讯地址:湖南长沙湖南大学财院校区银杏楼202
  十、其他
  1.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调档至我校。全日制定向类别和非全日制硕士考生不调档。定向类别的考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3.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4.为方便联系,请各位复试考生实名(示例:教育学-姓名,公共管理-姓名,教育管理-姓名)加入QQ群:1093218562,入群申请时请备注专业及姓名。
  本细则由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