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公布了,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内容吧!
 
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学院2026年研招细则
 
  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院2026年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规范、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迟庆国、刘骥
  副组长:池明赫、李国辉
  组员:吕德刚、张天栋、张明泽、高晗、于德亮、王宇晴、贺训军、汪冬梅、郭宁、冯宇、张明泽B、于乐、宋伟、李述、陈亭
  1.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应对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评分办法等进行详细说明;
  2.负责组织成立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复试面试小组,并负责本学院各小组所有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及政策、业务培训;
  3.负责制定本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4.负责组织安排本学院复试试题的命制、保密及评分等工作;
  5.负责审核各复试面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6.负责协调落实本学院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等具体工作;
  7.指派专人负责复试当天考生(一志愿)的候考秩序管理,引导考生(一志愿)进入指定复试等候场所;
  8.指派专人负责远程复试平台(调剂)、软件等技术性工作,确保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以满足远程复试要求;
  9.负责复试过程信息公开,招生复试录取细则、调剂办法、调剂公告等信息在学院网站公示;
  10.负责对学院的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1.负责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的考生进行解释,设专人受理考生申诉。
  考生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池明赫
  组员:于长胜、各复试面试小组秘书。
  小组具体职责:
  与考生联络,并审查考生的复试资格。
  面试小组
  组长:池明赫
  组员:各面试专业方向组成员。
  小组具体职责:
  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
  招生复试监督小组
  组长:刘骥
  副组长:李国辉
  组员:汪冬梅、郭宁、冯宇、张明泽B、于乐、宋伟、李述
  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成绩复核小组:
  组长:池明赫
  组员:吕德刚、张天栋、张明泽、高晗、于德亮、王宇晴、贺训军
  负责复核本学院所有复试成绩及总分。
  复试分数线
  (一)复试分数线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招生计划等情况进行划定。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任一考试科目单科成绩在A类分数要求线下5分以内(含5分),初试总分在A类分数要求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且单科成绩和初试总分不能同时低于国家线。
  (三)我校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
  (四)各专业应实行差额复试,学院自主确定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对生源不足的专业,以国家线为基准复试线。
  调剂
  (一)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方向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
  4.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5.满足学院招生专业(方向)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并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要求。
  (二)调剂待录取程序
  1.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根据学校发布的调剂时间安排,在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
  2.学校按照调剂的基本条件,并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要求的时间内回复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同意调剂考生按照报考学院的要求参加复试。
  4.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待录取资格。
  五、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复试面试小组秘书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准备的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亲笔签名的《考生承诺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
  (三)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调剂复试考生提供)。
  (五)哈尔滨理工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七)初试准考证(一志愿复试考生提供)。
  (八)报考专业方向系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复试方式及内容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阶段复试采取现场面试复试考核。
  (二)调剂复试阶段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复试方式考核,主、副机位均使用“钉钉”平台,“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采取“复试组专家集中”“考生远程双机位”方式进行考核。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分为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考核三部分内容,复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1.专业素养考核,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研究潜质。考试形式为面试;试题由学院组织命制,试题内容与《哈尔滨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一致;以综合性和开放性的试题为主。面试满分50分。
  2.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理论,逻辑思维、推理及判断能力,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心理健康等,满分35分。考试形式为单独面试。
  3.外语水平考核,考察听力和口语水平、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满分15分。
  4.专业素养考核采取面试方式的,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5.复试工作执行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
  (四)以同等学力身份(满足学校课程及学术相关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由招生方向系所组织实施。每门课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按学科专业方向成立复试面试小组,每个复试面试小组不少于5人。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
  七、总成绩计算
  硕士研究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
  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
  八、录取
  (一)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分批次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之和排序。如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学校请假,并获得学校同意。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者,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九、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一志愿合格上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8日上午8:00(复试相关老师8点前到校准备),复试地点为哈尔滨理工大学西区,具体地点由各复试面试小组秘书3月25日前通知。3月23-24日各复试组秘书联系考生,若未接到联系请拨打学院咨询负责人电话(0451-86391608)。
  调剂复试安排见后续学院网站通知。
  十、信息公开公示
  (一)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调剂公告等信息在网站公布。
  (二)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三)各专业调剂名额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公布。
  十一、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进行全过程巡查,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进行全过程监察。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发现违纪违规事件,交由学校纪委处理。
  举报电话:0451-86391608
  电子信箱:dqxyyz hrbust.edu.cn
  (二)招生系所负责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的考生进行解释,受理考生申诉。
  十一、其他
  本办法由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