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已经公布了,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内容吧!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把质量关口,严守工作纪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一)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组成:学院执行院长、学院党委书记、主管副院长、学院副院长、学科方向负责人
职责: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复试小组,统一复试考核标准。开展包括复试专家、工作人员、考生等的培训工作,组织演练。审核复试记录、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开展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根据考生申诉,对有关考试招生过程进行核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二)复试小组
组成:每组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导师或副
高级职称以上专家、不少于1名复试秘书组成。
职责:根据复试方案对考生的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确保复试程序规范、公平公正。
(三)纪检督察组
组成:学院纪委书记、学院纪委委员
职责:全程监督复试工作实施过程,受理考生投诉和举报,答复考生质疑。
监督举报电话:029-88202254
监督举报邮箱:seedj@xidian.edu.cn
三、招生计划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668个,其中含非全日制招生计划4个。本次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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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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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领域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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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计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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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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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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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电路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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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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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3个、立功表彰退役军
人免初试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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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信息对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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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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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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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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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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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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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信号与信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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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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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立功表彰退役军
人免初试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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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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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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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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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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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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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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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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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联合培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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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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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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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电子信息(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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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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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分数线
普通计划考生初试成绩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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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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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领域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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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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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满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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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满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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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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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电路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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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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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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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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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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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信息对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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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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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信号与信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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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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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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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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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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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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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
45
|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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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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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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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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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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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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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联合培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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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电子信息(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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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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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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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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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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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计划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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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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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满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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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满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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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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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要求为报考学科专业对应的国家线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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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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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且审核通过的考生,复试合格予以拟录取。
五、资格审查
所有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于3月26日下午17:30前登录https://v.wjx.cn/vm/tQzUdDg.aspx或者扫描二维码上传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材料需为扫描版(或清晰度高的照片),请务必整合到同一个PDF文档中,文档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审查”命名,原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材料清单及顺序如下:
1.本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除外)。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3.签名确认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4.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未获学位考生可不提供)。
5.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生也可提供档案中成绩单扫描件(应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6.学业成果及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英语四六级证书、竞赛获奖、学术论文、授权专利、科研成果、毕业论文、能力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材料。
7.现役军人、国防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8.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由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信息核验的考生须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如有自愿放弃我院复试资格的考生,须将亲笔签名确认的《自愿放弃复试资格的承诺》(附件3)发送至邮箱seeyz@xidian.edu.cn。
六、复试安排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实施差额复试。所有统考上线考生(含专项计划)均须参加复试。
(一)复试形式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其中专业知识考核采用笔试形式,综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试形式。
(二)复试地点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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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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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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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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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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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专业知识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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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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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专业知识笔试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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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雁塔校区现场笔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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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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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起,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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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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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雁塔校区现场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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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复试全流程录音录像。
1.专业知识考核(笔试)
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300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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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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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科目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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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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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路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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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1 电子信息技术综合知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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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信号处理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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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占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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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对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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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与信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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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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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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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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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2 电子科学技术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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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场理论
微波技术基础
天线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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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占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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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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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4 电子信息技术综合基础知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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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场理论
微波技术基础
数字信号处理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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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选三,各占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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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合能力考核(面试)
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其他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
考核内容:考生个人陈述、复试专家面试问答等。
3.心理健康测评
考生通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大数据平台系统(以下简称“平台系统”)进行评测,测评结果作为研究生复试录取的重要参考。考生应于3月26日下午17:30前完成测评,平台系统测评操作流程见附件4。
4.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2门相关课程,具体科目见招生简章,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200分。
5.诚信评判
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有违反复试相关规定、弄虚作假、考试违规、作弊等行为的考生,一经核查确定,严肃处理。
七、调剂工作
学院将根据一志愿复试结果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系统”中发布调剂缺额信息,具体调剂工作通知将在学院官网公布。如复试结束后产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筹决定计划调整及调剂事宜。
八、录取
(一)总成绩折算办法
总成绩(满分500分)=初试总成绩÷学院统考最高分×500×50%+复试成绩×50%
其中:复试成绩(满分500分)=专业知识考核(满分300分)×(5/3)×50%+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5×50%。
(二)录取规则
1.根据统考报名专业方向志愿,按照第一志愿、调剂志愿先后次序进行分批次排名,在每一批次中按照考生总成绩顺次录取,根据招生指标数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束后,录取信息将统一向考生公布,接受考生监督。
2.最终录取导师由师生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未达成一致,考生须服从学院安排。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
(2)未参加复试;
(3)复试考核不合格(复试成绩<240分);
(4)专业知识考核不合格(笔试成绩<110分);
(5)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面试成绩<60分);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7)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加试单科成绩<60分)。
3.同一学科/专业内录取方向调整无需再次参加复试,原复试成绩有效,根据缺额和考生申请意愿,按照总成绩顺次排名拟录取,录满即止。
(三)相关说明
1.考生待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招网进行,一志愿考生待录取后由学校在中国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我校不再进行解锁。调剂考生在中国研招网自愿接受“待录取”后,我校不再进行解锁。一志愿考生在中国研招网申请调剂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锁定的,我校不再列入拟录取名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协议由研究生院统一签订。
3.非全日制专业录取类别为定向,须签订定向协议,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九、信息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公示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十、体检
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要求不合格。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