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管理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已经公布了,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内容吧!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6博士复试细则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确保博士生招生工作的安全有序、公平公正,提高选拔质量,结合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和指导思想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坚持科学选拔。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考试管理,确保生源质量。
  (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严肃考风考纪。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惩
  不贷。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和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学校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过程中的应急处置与舆情监测、研判和应对。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组根据有关规定对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复
  试和录取工作;
  (四)学院单独设立招生监察小组,对复试规定、保密纪律、调剂录取等环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巡视,参加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制定招生考试政策的有关会议,复试录取期问,监察人员进驻现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五)学院成立了初审专家组和复试专家组,由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对考生申请考核材料、面试等进行严格审核评价。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按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问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2.申请人应按照学校和学院发布的招生简章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招生规定,学院对申请人学籍学历材料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形式审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布。
  五、初审遴选
  1.材料审核
  (1)“申请-考核”初审专家组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遴选,成员由博士生导师或高级职称教师组成,不少于5名。
  (2)“申请-考核”初审专家组根据申请人的材料和报考学科专业方向的培养要求,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科专业方向背景、研究能力以及培养潜力等进行评价。
  (3)原则上材料审核的成绩(百分制)由几个部分构成:研究
  计划书:50%;论文、论著、科研项目、学术获奖及参加学术会议或
  国外访学进修情况:40%;其他:10%。
  2.审核结果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
  (1)考生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2)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
  (3)弄虚作假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笔试与综合面试的方式,笔试与综合面试成绩各占总分50%。笔试科目以金融管理学院博士招生简章为准。
  2026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复试时问初步安排为5月9日和5月10日。5月9日举行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笔试,5月10日举行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面试。如时间有变化调整,将另行通知。
  1.笔试。包括英语和经济学综合。英语(满分100分),考试时问2小时,成绩不计入总分,但须达到60分。经济学综合(满分300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与计量经济学各100分),考
  试时间3小时,成绩计入总分,考试范围与招生简章要求相同。
  2.综合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外语、专业知识,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学习动机、学术水平(含攻读博士学位期问拟进行的研究计划)、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科学素养、个人品行等综合素质。
  综合面试由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专家组进行,每位专家对考生独立打分,考生的综合面试成
  绩按平均分计算。
  3.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折算成100分的经济学综合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同时,英语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养单位

笔试(300分)

面试(100分)

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020204

 

 

金融学

 

金融管理 学院

①英语(不含听力), 100分,不计入总分

②经济学综合(含微  观、宏观与计量经济 ),300分

 

①英语(口语) ②金融学

综合考核成绩=折算成  100分的经济学综合笔  试成绩×50%+综合面试 成绩×50%0同时,英语 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

  七、拟录取和调剂
  根据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资格审查情况与复试综合成绩,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要求予以公示。
  1.按成绩高低排名,结合当年学科招生计划依序录取。录取时同一学科专业方内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综合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英语笔试、专业课综合笔试、综合面试三门科目。
  2.综合考核单科(英语笔试、折算成100分的经济学综合笔试、综合面试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
  (1)申请、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
  (2)考试期问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通过;
  (4)体检不合格。
  录取进程中如有必要,学校将组织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且在材料审核、英语笔试、专业课综合笔试中达到及格线的考生进行调剂意向采集,并根据各专业方向招生录取计划调整,最终确定调剂拟录取名单。
  八、调档函、定向协议书签订及脱产证明递交
  (一)学校对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寄发“调档函”,调档单位原则为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若有更改,须报研招办审核批准)。所有“非定向”拟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均需在规定时间内调到学校。对未按规定时间调档的考生,学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递交定向协议书及脱产证明。
  1.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到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定向培养协议书”和“脱产攻读博士学位证明”模板(一式四份),填写完成相关信息。
  2.考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在“定向培养协议书”和“脱产攻读博士学位证明”进行签署盖章。
  3.“定向培养协议书”和“脱产攻读博士学位证明”一式四份,由考生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签署完毕后留存2份,考生自留1份,定向单位留存1份。
  九、其他事项
  1.学校及时公布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及时进行处理,涉及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由校纪检监察机构处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电话:021-67703622;邮箱:yzb@suibe.edu.cn;校纪检监察机构联
  系电话:021-67708823、67703010;邮箱:jwjc@suibe.edu.cn。金
  融管理学院招生电话021-67703580;邮箱:
  finance.phd@suibe.edu.cn。
  2.本细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执行。若与上级相关文件的条款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