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加分政策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年份计算以录取当年入学时间为准,下同)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二、申请流程
(一)材料提交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填写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于3月15日前将加分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或拍照,整理成一份PDF文件或压缩文件)发送至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加分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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