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结构
  一、税制结构的概念
  税制结构也就是税收体系的布局问题。它是实现税收职能作用的首要前提,决定着税收作用的广度和深度。
  二、中国现行税制结构
  我国现行税制结构是以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为主体,其他税种为配合发挥作用的税制体系。货物和劳务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60%左右,所得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25%左右,其他辅助税种数量较多,但收入比重不大。
  我国现行税制共有18个税种组成,按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分为以下5类:
  *9,货物和劳务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主要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业中发挥调节作用。
  第二,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是对因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第三,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在国民收入形成后,对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和个人的纯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第四,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主要是为了达到特定目的,对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发挥调节作用。
  第五,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主要是对某些财产和行为发挥调节作用。
  第六,关税类。即关税,主要对迸出境的货物、物品征收。
  税收征收管理
  (一)税务登记
  1.设立税务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2.变更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按规定纳税人须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按规定不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4.扣缴税款登记
  对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履行扣缴义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二)账簿凭证管理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到定设置账簿。所称账簿是指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三)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定期就计算缴纳税款的有关事项向税务机关提出的面报告。
  纳税申报方式包括直接申报、邮寄申报和数据电文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论当期是否发生纳税义务,除经税务机关批准外,均应按规定办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