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的编制
  (一)、部门预算的含义
  部门预算是总预算的基础,它由各预算部门编制。部门预算是市场经济国家财政预算管
  理的基本组织形式。
  其基本含义有三点:
  一是以部门作为预算编制的基础单元,财政预算从部门编起,从基层单位编起;
  二是财政预算要落实到每一个具体部门,预算管理以部门为依托;
  三是部门本身要有严格的资质要求,限定那些与财政直接发生经费领拨关系的一级预算会计单位为预算部门。
  (二)、部门预算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真实性原则
  3、完整性原则
  4、科学性原则
  5、稳妥性原则
  6、重点性原则
  7、透明性原则
  8、绩效性原则
  部门收入预算的内容
  主要包括一般收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1、一般收入预算
  (1)、财政拨款收入。
  (2)、预算外资金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政府职能,弥补事业发展经费不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收取或提取,纳入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的财政性收入。具体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其他预算外收入三种类型。
  (3)、其他收入,包括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政府性基金管理的原则是,政府性基金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先收后支,专款专用;并且在预算上单独编列,自求平衡,结余结转下4年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