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预算编制的原则与程序
  (一)、政府预算编制的原则
  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要求
  3.预算分配要统筹兼顾,确保重点
  4.预算编制要求及时、完整和真实
  (二)、政府预算编制的部门设置
  根据我国《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是预算编制的领导机关;总预算编制机关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编制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
  (三)、政府预算编制的程序
  政府预算编制的程序,是指预算编制的步骤。一般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测算收支指标;二是编制预算草案。
  政府预算收支测算的基本方法
  财政部门对各项预算收支进行的测算可分为两个步骤,即匡算和具体测算。
  我国的政府预算收支测算的基本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基数法
  其计算公式为:
  计划年度某项预算收入或支出数额=某项预算收入或支出的上年基数+/—计划年度各项增减因素对预算收支的影响
  (二)、系数法
  1、用绝对数系数测算预算收支
  *9步:求出系数,其公式为:
  系数=一定时期预算收入或支出数/同期有关经济、事业指标数
  第二步:测算计划年度预算收支数:
  计划年度预算收入或支出数=计算年度有关经济事业指标数额×系数
  2、用增长速度系数测算预算收支
  *9步:求出系数,其公式为:
  系数=一定时期预算收入或支出数的增长速度/同期有关经济、事业指标增长速度
  第二步:测算计划年度预算收支的增长速度,其公式为:
  计划年度预算收入或支出的增长速度=计划年度有关经济、事业增长速度*系数
  第三步:测算计划年度预算收支数
  计划年度预算收入或支出数=预算报告年度收入或支出数x(1+计划年度预算收入或支出的增长速度)
  (三)、比例法
  一般是利用预算单项收支占收支总额的比例关系,根据预算单项收支测算预算收支总额,也可以根据预算收支总额测算预算单项收支数额。
  (四)、定额法
  计划年度预算收入或支出数=计划年度有关经济、事业发展指标*预算定额
  (五)、综合法
  综合法是综合运用系数法和基数法测算预算收支的一种方法。
  (六)、零基预算法
  零基预算法就是以零为基数来预测预算收支指标。
  (七)、标准收支法
  这种方法主要用于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额的计算当中。转移支付额一般按"某地区标准财政支出一标准财政收入)x转移支付系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