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有哪些?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可拆解为五个方面:
1、学历与资历。
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后:博士学位需从事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硕士或本科学历需满5年;大学专科学历需满10年。取得会计师、统计师、审计师等中级资格且符合年限者,同样可以申报。
2、专业能力与业绩成果。
须系统掌握经济专业理论、方法与政策法规,能设计并推动经济项目方案落地,且能对经济师等人员提供专业指导;业绩方面需在取得中级资格后有显著成果,如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参与政府经济政策规章制定并经实施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等。
3、学术成果。
一般要求在有CN或ISSN刊号的公开刊物上独立发表经济专业论文,或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奖项亦可作为支撑;论文内容应紧扣经济工作实际,体现研究深度与实践价值。
4、职业道德与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考核须合格;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伪造学历资历、剽窃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5、继续教育。
多数地区要求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并提交证明,评审前应确认当地具体要求,避免因学时不足被扣分或失去申报资格。
二、高级经济师评审材料及领证方式怎么安排?
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材料决定评审能否顺利推进,领证环节则涉及合格证明与职称证书两种:
1、评审材料清单。
核心材料包括:按要求填写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学信网可查);经济师资格证书与聘书(或聘用合同);《高级经济实务》考试合格证书;任现职以来的工作经历证明、业绩成果材料(项目合同、报告、获奖证书等);近5年考核表;已发表的论文或著作;继续教育证明;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部分地区还要求同行专家推荐信,具体以当地评审通知为准。
2、成绩合格证明领取。
考试合格后先领合格证明,一般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至4个月内发放,领取入口为当地人社局或人事考试网。方式有三种:邮寄办理,在指定网站填写地址等待寄出;现场领取,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到当地考试中心领取,部分地区允许他人凭双方身份证代领,个别省份禁止代办;电子证书下载,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栏目即可下载打印,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职称证书获取。
通过评审后,由相关部门颁发高级经济师职称证书;纸质证书未按时领取的,由发证机构代为保管5年。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高顿教育提供的高级经济师申报评审等信息仅供大家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公布的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