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只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考试科目,采用全国统一命题、闭卷机考的形式,按现行制度,考试合格只是取得参评资格的第一步,最终取得职称还须完成评审,两者构成"考评结合"的完整链条,详细内容快跟着高顿经济师小编往下看。
高级经济师考试科目一、高级经济师考试科目是什么?
高级经济师考试科目单一但专业细分,合格线则以相对固定的分数划定。
1、科目与专业类别:考试仅设《高级经济实务》一科,下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10个专业类别,报考时按工作实际选择其一,各专业单独命制试卷。
2、考试形式与题型:科目全部为主观题,包括案例分析题与论述题,采用闭卷机考,考试总时长3小时,分上、下午两个批次实施,开考后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3、全国合格标准: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各专业合格线为试卷满分的60%,即满分100分、60分合格;部分地区另设省内合格线,通常低于60分。
4、成绩有效期差异:达到全国线的成绩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仅达省内合格线的,合格证明一般只在省内有效,多数地区仅当年参评有效。
二、高级经济师考试结束后还需要评审吗?
高级经济师实行"考评结合",考试侧重专业理论,评审侧重实际工作业绩、管理能力与行业贡献,两者互补,避免仅凭分数判定专业水平。
1、评审主要条件:学历资历方面,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硕士或本科学历满5年,专科学历满10年;同时需具备相应专业能力,提供业绩成果、学术成果与继续教育证明,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须合格以上。
2、评审基本流程:一般为发布评审通知、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并公示、提交材料、资格审核、评审会议或面试答辩、结果公示、公布任职资格。评审由各省自行组织,时间与要求存在差异。
评审一年一次,须在成绩有效期内通过,逾期成绩作废需重新参加统考;通过评审取得的是任职资格,经单位聘任后方享有相应职称待遇。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高顿教育提供的高级经济师考试科目等信息仅供大家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