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级经济师属于正高还是副高职称?高级经济师属于副高级职称。我国的专业技术职称序列一般分为初级(如助理经济师)、中级(如经济师)和高级。其中高级又细分为副高级和正高级,高级经济师正是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取得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这意味着持证人在专业理论水平、工作实践能力和业绩贡献上,已经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准,能够独立负责某个领域或单位的重要经济管理工作。它与工程系列的高级工程师、会计系列的高级会计师等属于同一层级。
需要注意的是,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即通过考试和评审)后,通常还需要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情况予以聘任,才能正式享受相应的副高级职称待遇。
二、高级经济师的评审条件有哪些硬性要求?
高级经济师评审普遍采用“考评结合”的方式,条件要求较为全面,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核心条件,缺一不可:
1、通过考试: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国家线一般为60分),并且成绩在有效期内(全国线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
2、学历与资历年限:
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3、继续教育学时:
需按规定完成近5年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部分省份要求近3年)。
每年要求的学时有所不同(如90学时/年、公需课+专业课等),需满足当地财政部门的要求。
需提供有效的继续教育证明。
4、职业道德: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爱岗敬业,近5年(部分省份要求近3年)年度考核需为合格(或称职)以上(未进行年度考核的,需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5、实务能力与业绩成果:
需提供近5年主导或参与的重要财务项目、制度创新案例等证明材料。
应突出体现申报人解决复杂实际问题的能力、决策支持能力和创造的经济或管理效益。
证明材料需要有量化成果(如数据)支撑,并需单位盖章确认。
6、学术成果(论文/著作):
普遍要求发表2-4篇与会计专业相关的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