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评审机构的官方网站,查阅副高级经济师评审的公告或通知,其中通常会包含评审时间安排的具体信息。
洛阳副高级经济师评审时间安排
  一、洛阳副高级经济师什么时候评审
  根据相关规定,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一般在每年的10月份进行。而对于已经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的人员,他们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后申请评审为副高级经济师。
  副高级经济师评审的条件包括:持有高级经济师职称满5年以上;在经济领域从事实际工作满5年以上;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并在学术研究或实践中做出重要贡献。
  副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一般在每年的4月份进行,评审结果将在6月份公布。评审合格者将获得副高级经济师职称,并颁发相应的证书。
  高级经济师职称是经济领域的重要职业资格,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而副高级经济师评审则是对已经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人员的一种认可和提升。通过评审成为副高级经济师,不仅可以提升个人职业发展,还可以在经济领域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洛阳副高级经济师职称怎么评审
  (一)关于申报评审条件
  1.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
  自然科研系列(含实验)中高级职称、统计系列高级职称、审计系列高级职称、工程系列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工程系列网信专业中高级职称、公共法律服务专业公证员职称、干部学院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按2023年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执行。艺术系列、技工院校教师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2023年度按照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并行一年执行,2024年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执行。其他系列(专业)执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具体申报评审条件可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人才评价开发(职称)专栏查询下载。
  河南省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2.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3〕41号)精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全省各省辖市成立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开展区域内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职称申报流程按照全省统一的职称申报流程执行,可通过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评审,也可提交纸质材料进行评审。参评人员的职称申报账号由各县区业务部门统一设置。初级职称的认定由各县(市、区)相关业务部门组织认定并报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依据《河南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23〕85号)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新型职业农民职称。
  3.高校等自主评审单位申报评审条件
  2023年度自主评审的省属高校备案完成的申报评审条件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人才评价开发(职称)专栏公示,申报人员可登录查询下载。省属高校要严格按照备案的申报评审条件组织开展年度申报评审工作,接受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指导。
  (二)关于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问题
  符合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评审或者各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年度正常评审,申报条件按照《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规〔2022〕3号)规定执行。符合我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申报条件(三)不占单位结构比例申报的人员,参加我省相关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年度正常评审。参加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高级职称。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00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可单独申报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具体工作安排另作通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总量控制原则,单独组织考核认定,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单列岗位聘任。
>>2024年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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