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技术经济专业于2023年6月12日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西经济系列
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请有意愿参加
广西省2023年度高级经济师评审的考生注意本次评审的时间安排、申报范围、对象等相关信息,按要求进行申报评审。
在广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相应职称评审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职称。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
1.除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的人员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申报;
2.除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者以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
4.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5.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的。
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一)申报审核阶段
阶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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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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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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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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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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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8: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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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18: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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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8:00时至9月28日18: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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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级职改办、区直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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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8: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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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18: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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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委会所在职改办接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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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8: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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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18: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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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评审阶段
2023年10月-11月中旬为自治区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改办组织评审、复核与二次公示阶段。评审完成后的二次公示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职称改革专栏进行。
(三)结果确认及批复阶段
2023年11月下旬-12月,对公示无异议的进行确认结果,并按评审批复审权限进行批复。高级职称评审结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级职称业务线上办理和评审结果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20〕113号)等文件要求报自治区职改办,有关批复根据评审结果确认文件进行,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职称改革专栏主动公开。
(四)职称证书数据归集与核发阶段。
1.按分级管理原则履行职称电子证书发行责任。电子证书的下载与打印可自行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广西人社”APP、“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
2.专技人员可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个人版系统自行下载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