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2013年考试《初级财政税收》知识点之减税免税
 
  本章节的主题是:减税免税
 
  内容如下:
 
  (一)减免税的基本形式:
  1、税基式减免: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以及跨期结转等。
  相同点:均为征税与否的界限;在纳税人收入没有达到起征点或没有超过免征额的情况下,都不征税。
  区别点:*9,当纳税人收入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就其收入全额征税;而当纳税人收入超过免征额时,只就超过的部分征税;第二,当纳税人的收入恰好达到起征点时,就要按期收入全额征税,而当纳税人的收入恰好与免征额相同时,则免于征税。相比之下,享受免征额的纳税人就要比享受同额起征点的纳税人税负轻。第三,起征点只能照顾一部分纳税人,而免征额可以照顾适用范围内的所有纳税人。
  2、税率式减免 具体包括重新确定税率、选用其他税率、零税率等形式。
  3、税额式减免 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免率、另定减征税额等。
 
  (二)减免税的其他形式:
  1、法定减免;2、特定减免;3、临时减免:又称为困难减免
  与减免税相对应的是加重纳税人负担的税收附加和税收加成。
 
  高顿网校小编提醒您尽量早日复习,预祝你在2014年经济师考试的合格名单中榜上有名!
 
  考试励志名言:每一个成功者都有一个开始。勇于开始,才能找到成功的路。
 
  以上经济师的考试*7大纲是由高顿网校小编[*{7}*]制作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