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分配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对于每日按照面值进行报价的货币市场基金,可以在基金合同中将收益分配的方式约定为红利再投资,并应当每日进行收益分配。”
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P158 例如:假设投资者在2005年4月8日(周五)申购了份额,那么基金收益将从4月11日(周一)开始计算。如果在4月8日(周五)赎回了份额,那么除了享有4月8日(周五)的收益之外,还同时享有4月9日(周六)和4月10日(周日)的收益,但不再享有4月11日的收益。
具体而言,货币市场基金每周五进行收益分配时,将同时分配周六和周日的收益;每周一至周四进行收益分配时,则仅对当日收益进行分配。投资者于周五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周五和周六、周日的收益。投资者于周五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周五和周六、周日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