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F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二)申购和赎回的时间
1。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在基金份额折算日之后可开始办理申购。
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三)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四)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ETF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ETF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五)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六)申购、赎回的对价、费用及价格
申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可按照0。5%的标准收取佣金。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
(七)申购、赎回清单
1。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
2。组合证券相关内容
3。现金替代相关内容:禁止现金替代、可以现金替代、必须现金替代
4。预估现金部分相关内容
5。现金差额相关内容
(八)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
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接受申购、赎回;
2。证券交易所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登记结算机构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申购、赎回;
4。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