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教育方面的职责
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在投资者教育方面的职责
1.基金销售机构要广泛开展正确认识当前证券市场形势的宣传教育,向投资者揭示风险,引导投资者认识风险。向基金投资者及时传递市场和客户资产等信息,提示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2.基金销售机构还应该整合投资者教育资源,拓宽渠道,创新方式,完善内容。要建立多层次的投资者教育体系,提供差异化的、相互补充的投资者教育服务。要针对不同投资者需求的特点,在普及证券、基金基础知识的同时,丰富投资者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
此外,要在充分利用多种新闻传播渠道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积极组织引导主流媒体加大投资者教育宣传的广度、深度,充分揭示市场风险,帮助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