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节内容衔接资料四
  方法:
  (一)该土地为待建筑土地,故采用剩余法进行评估。
  (二)选取的a1开发方式
  通过调查研究,a1的开发方式为:用途为商业居住混合,容积率7,覆盖率50%,建筑总面积10500平方米,建筑物层数为14层,各层建筑面积均为750平方米,地上1—2层为商店,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地上3—14层为住宅,总建筑面积为9000平方米。
  (三)预计的建设期
  预计共需3年才能建成,即1998年10月建成。
  (四)预计的出售楼价建成后,商业楼可全部售出。住宅楼的30%在建成后可出售,50%半年后可出售,20%一年后可出售。
  预计商业楼出售时的平均售价为3000元/平方米,住宅楼出售时的平均售价为2000元/平方米。
  (五)预计的开发费及应获得的利润
  总建筑费750万元;专业费用为建筑费用的8%;年利息率为8%;利润率为24%;税费估计为楼价的5%,即建成出售时需由卖方承担的所得税、契税。其他税费已考虑在建筑费用中。
  在未来的建设期内,开发费用的投入情况如下:*9年需投入50%的建筑费及相应的专业费用;第二年需投入30%的建筑费及相应的专业费用;第三年需投入余下的20%的建筑费及相应的专业费用。
  (六)地价评估
  采用方式:地价=楼价-建筑费-专业费用-利息-税费-利润
  计算的基准时间定在为该块土地的出售时间,即1995年10月,年贴现率为8%。
  1.总楼价=[1500×3000/(1+8%)2+9000×2000/(1+8%)3]×[30%/(1+8%)0+50%/(1+8%)0.5+20%/(1+8%)1]
  =1740(万元)
  2.总建筑费=[750×50%/(1+8%)0.5]+[750×30%/(1+8%)1.5]+[750×20%/(1+8%)2.5]
  =361+201+124
  =686(万元)
  各年建筑费的投入实际上是覆盖全年的,但为贴现计算方便,假设各年建筑费在各年均匀投入,这样,上述总建筑费计算公式中的贴现年数就分别为0.5、1.5、2.5。
  3.总专业费用=总建筑费×8%
  =686×8%
  =54.88(万元)
  4.总利息=(地价+建筑费+专业费用)×利息率
  =8%/(1+8%)3×地价×3+750×(1+8%)×[(50%×2.5)+(30%×1.5)+(20%×0.5)]
  =地价×0.19+91.85
  上述总利息的计算考虑的单利,计息期到1998年5月止。
  5.总税费=总楼价×5%=1740×5%=87(万元)
  6.总利润=(地价+建筑费+专业费用)×利润率
  =地价×24%+(686+54.88)×24%
  =地价×0.24+117.8(万元)
  代入剩余法公式
  地价=1740-686-54.88-(地价×0.19+91.85)-87-(地价×0.24+117.8)
  地价=702.47-0.43地价
  地价=491万元
        注:本节有其他方法,请同学仔细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