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员公安岗位报考条件是什么?江苏公务员公安岗位报考条件要求报考人员具备政治素质、满足年龄学历等要求。
一、江苏公务员公安岗位报考条件是什么?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须符合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的相关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职位要求。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二)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三)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设区市及以下职位报考者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法医职位的报考者一般不超过35周岁;
特警职位(排爆、航空类除外)的报考者,一般不超过25周岁;
(五)特警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报考者应当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素质条件,不得有第八、第九条规定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2.个人档案存在“三龄两历一身份”篡改造假等问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二、江苏公务员公安岗位笔试科目
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各职位笔试类别详见职位简介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江苏省xxxx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xxxx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相关考试大纲可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省公安厅网站查询。
三、江苏公务员公安岗位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确定现有笔试合格人员作为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并参加B类考试的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
2.面试前,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3.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4.在面试阶段需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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