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务员考试分数构成如何算?天津公务员考试分数构成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天津公务员考试分数构成如何算

一、天津公务员考试分数构成如何算

1.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由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按50%、50%的比例合成。专业技术类职位的笔试成绩则由公共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50%、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笔试成绩由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40%、30%、30%的比例合成。

2.面试成绩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谈的形式,也可采取结构化小组、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其他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予录用。

3.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0%、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处理。

二、天津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5日至1998年4月5日期间出生),201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9)具备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且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