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现将《1999年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999年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点击右侧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