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资制度配套改革各试点单位:
  现将《中国科学院关于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各职级标准和晋升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试点单位据此原则制定的实施细则请报人事局备案。
  中国科学院
  一九九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中国科学院关干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各职级标准和晋升办法(供试点单位试行)
  在人事工资制度配套改革的试点单位完成了专业技术职级各职级的首次套定后,应尽快建立起规模、持续的考核激励机制,以促使专业技术职务各职级升降的正常化,保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活动。为此,对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标准以及晋升办法(包括中级职务各职级大 晋升)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级的标准
  一级研究员
  应是国内外著名的科学家,在学术界享有很高威望,对科学技术作出了系统的、创造性的贡献,并培养了一批高水平的人才。具体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重大领域的研究,研究成果获国家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及其以上奖励,或研究水平达到国际领先。
  2.撰写并出版了高水平的专著或发表过系列(系统)高水平的论文,为开辟新的学科领域,促进学科发展做出了系统的贡献。
  二级研究员
  被聘为三级研究员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人才培养上作出了较大贡献的,可聘为二级研究员:
  1.已成为研究所主要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并在该学科做出了系统的、创造性的研究工作,研究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