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北京、重庆外汇管理部门,在京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总行、总部在京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总部(不含保险公司):
  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统计申报业务(以下简称申报业务)的数据上报软件已在各有关单位内推广使用。为保障该项申报业务的正常进行,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使用TXPT(IP地址为100.1.1.1)传输电子数据的分局及金融机构,2000年及以后的申报业务电子数据根据下表中提供的说明,传送至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