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局主管各报纸、期刊编辑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以来,新闻宣传配合药品监督管理的中心工作,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在促进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法制建设,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斗争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人民用药安全,促进医药事业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但与局党组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在工作中逐渐暴露出新闻意识不强、组织策划水平不高、手段不多、协调不够、管理不严等问题。我们应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跟上形势的发展,迎接新的挑战,大力改进和加强新闻宣传工作。
  根据全国宣传工作会议和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2002年新闻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局党组确定的“抓作风、抓基础、抓基层”的工作重点,充分认识舆论宣传的重要作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改革机制,打好基础,内抓管理,外树形象。目前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正处在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发挥好新闻宣传工作的作用,就要从新的角度去看待新闻宣传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用新的思路去改进和加强新时期的药品监督管理新闻宣传工作,从而创造一个既管理有序、步调一致,又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工作局面。
  一、改革旧的运行机制,建立协调统一的新机制。
  形势和任务对新闻宣传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在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的基础上,理清思路,着眼长远,实事求是的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从根本上解决过去工作中存在的力量分散、“言出多门”、管理不善、渠道不通等问题。今年的主要任务是要理顺关系,打好基础。该充实的要充实,该调整的要调整,该规范的要规范,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并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做法,从改革运行机制入手,逐步建立内外结合、上下一致、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管理,抓好《新闻宣传管理办法》的落实工作。
  (一)“新闻无小事”,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遵守新闻纪律,坚持按程序办事,保持步调一致,统一宣传口径,不允许出现不和谐的声音。重大事项应及时上报。新闻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坚持按制度办事,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二)增强新闻敏感性,积极协调好与各新闻单位及新闻主管部门的关系,沟通情况,加深理解,疏通渠道。一旦发现偏差和有误,要及早采取措施,避免报道中的负面影响,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三)继续做好局主管期刊的整顿工作。根据职能调整和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精神,2001年,我们对局主管期刊进行了清理整顿。整顿后的期刊数量由原来的32种,减少到12种。2002年期刊整顿的要求是,以是否有利于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为衡量标准,进一步调整好期刊结构,把不该管或管不好的交出去,把该管的管好,并为其发展创造条件,使之成为定位合理、分工明确、管理有序、发展健康的重要宣传阵地。
  三、进一步开展《药品管理法》和用药知识宣传活动。
  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和用药知识宣传,逐步树立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健康意识,安全用药意识。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配合《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的出台,继续组织开展好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网站等媒介,通过专题报道、访谈、知识竞赛、研讨会、印发宣传材料、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不断扩大受众面。尤其是要发动社会各界,采用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农村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和药品知识宣传活动。
  四、继续做好整顿药品市场秩序的宣传工作。
  2001年,我们在这方面花了不少力气,取得了不小的成绩,通过对一些制假售假案例的揭露曝光,震慑了不法之徒。随着工作的深入,我们要注意总结经验,增强宣传报道的社会效果。*9,加强跟踪报道,防止死灰复燃,巩固前一阶段整顿成果,把工作引向深入。第二,揭露阴暗面的目的,在于打击不法行为,保护人民健康。因此要有组织、有策划,从有利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角度,选择*2典型意义的案件作为报道题材,不能有闻必报。第三,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需要综合治理,我们应从推进企业GMP、GSP工作、促进药品连锁经营、规范药品广告行为、整顿中药保健品和地方标准等多方面反映整顿市场秩序的成果,宣传加强药品监督管理带来的积极变化。
  五、主动工作,积极开拓新的领域。
  要树立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良好形象,营造有利于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舆论氛围,不仅要发挥好中国医药报等系统内报刊的作用,而且也要十分重视发挥其他新闻单位的积极作用。我们应经常主动地向他们介绍情况,提供报道线索,并直接参与宣传报道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准备从2002年起,与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合作,开辟固定的宣传窗口,定期向社会发布药品监管信息,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据了解,上海、黑龙江、湖南等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与当地媒体合作,开辟了一些新的宣传阵地,加大了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这种做法值得其他地区学习借鉴。
  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唱响主旋律。
  在过去的几年中,药监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使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发生了深刻变化。随着全国药品监督机构的组建到位,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的贯彻实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将进入一个全面发展的新时期,这将为我们提供丰富的新闻资源。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定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坚持正面报道为主,采取多种方式,从不同角度,及时、准确的反映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新进展、新成绩,宣传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树立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良好形象。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局属报纸、期刊编辑部门,根据以上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认真拟定2002年新闻宣传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及时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