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经贸委、物价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商务部、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药材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2003年4月2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了电视电话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主任马凯、国家工商总局局长王众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郑筱萸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现将上述三个部门领导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主任马凯的讲话
  二、国家工商总局局长王众孚的讲话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郑筱萸的讲话